
招聘1人1个岗位
浙江丽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汽实业”)是丽汽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浙江丽汽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02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专业要求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浙江丽汽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公职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8.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9.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10.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1.与丽汽集团班子成员、丽汽实业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需主动报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12.现为丽水市市属企业员工,或原为丽水市市属企业员工(2024年10月1日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03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8:15起至2025年10月29日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邮箱:524953184@qq.com
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10月1日;
7.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8.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2025年度浙江丽汽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岗位-姓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根据报名情况,由丽汽实业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计划。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前24小时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的,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经丽汽实业研究决定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学历、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的,经丽汽实业研究决定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丽汽实业岗位调配。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丽汽实业研究是否递补。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3年服务期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按照丽汽实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04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汽集团网站、丽汽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本公告由丽汽实业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15-11:45;下午14:30-17:30)拨打咨询电话:0578-205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