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战斗员派遣至长兴县洪桥镇专职消防队。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消防专职队员2名(战斗员),择优录取。从事消防灭火救援执勤、森林火灾扑救、水域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各类综合性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工作地点:长兴县洪桥镇专职消防队
工作模式: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每月休息8天和公休假(婚假、产假等)。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年龄:20至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建议男性;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在考核结束后(体测及面试)加分:
1、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加1.5分;
2、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加3分;
3、有技术专长,持有潜水、水域救援、体育田径等证书或职业资格的,加3分;
4、如上述条件均符合情况下,取单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仅限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携相关证件材料到长兴县洪桥镇专职消防队(导航搜索洪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联系方式:袁晓杰18267219879。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附件1《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技术专长资格或相关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7.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现场考核(体能测试、面试)。
(五)考核
本次应聘考核分体能测试及面试,其中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具体内容如下: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负重100米跑,单项成绩出现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长兴县洪桥镇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考体能测评细则》。
2、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核(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数量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比例为1:1)。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加分项。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成绩为准择高录取,体检将按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后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现实表现。若体检不合格则以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满后开展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总数与现洪桥镇专职消防队队员相同(转正后),按照《劳动法》规定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2.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生活用品及同类服装等。
3.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健康体格检查。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未达到报名人数本次招聘延期,具体情况后续通知。
3、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洪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