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宁波惠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体育”),系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惠风体育本着“惠风和畅、品质至上”宗旨和“树立精品意识、提供精细服务、追求精彩业绩”服务理念,囊获全国网球优秀赛区和最佳赛区、浙江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浙江省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宁波市群众满意体育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8-2020连续三年入选《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22年度荣获浙江省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优秀场馆,2024年浙体产业单项贡献企业奖,2024年长三角十佳体育品牌赛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职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10月13日(含);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描述 |
年龄 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篮球教练 |
2 |
1、负责篮球业务的招生、日常教学及培训工作; 2、策划和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开展篮球活动的组织与推广; 3、作为主力队员参加训练和各项比赛。 |
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全国篮球比赛前八名,或省级篮球比赛前四名等相关比赛经历(含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联赛),且在上述比赛中任主力队员。赛事须由教育部(厅)、体育局或体育协会主办; 2、有本年度浙BA市级预选赛前三名比赛经历,且在上述比赛中任主力队员。入选市级联队优先。 |
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五)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10月2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电子邮箱地址:nbdfzc@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报名要求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具体岗位名称(如张三+惠风体育篮球教练)。应聘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收到邮箱回复“已收到”即为报名成功。如未收到邮箱回复,请在报名结束前致电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报名情况,逾期视为报名不通过。
报名要求资料(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和情况。
请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报名要求资料,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292606(工作时间开放)
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二)网上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10月21日9:30-16:30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上传报名资料不全的,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核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者将通知后续安排,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回复。
本岗位不设置招聘指标倍数,资格审核结束后,以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1、技能测试
技能操作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特性,采用篮球相关技能操作测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练员专业技术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四)总成绩公告
总成绩为技能测试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六)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国企工作人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到时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视具体情况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招聘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宁波人才网内发布信息,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5、本公告最终由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723(工作时间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