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丽水市瓯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瓯岚汽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销售顾问岗位人员4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序号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 要求 |
性别 |
年龄 |
专业要求 |
1 |
销售顾问 |
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具体招聘计划;
5.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本公司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
注: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上条件。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及岗位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在全日制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现为丽水市市属企业员工,或原为丽水市市属企业员工、2024年9月30日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与丽汽集团班子成员、瓯岚汽销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10)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8:30起至2025年10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形式。
线下报名地点: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丽水市岩泉汽车市场135号智己门店行政部现场报名,电话:2150250。
(二)资格审核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由瓯岚汽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公司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报考人员收到面试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经瓯岚汽销研究决定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瓯岚汽销岗位调配。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瓯岚汽销研究是否递补。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工资待遇按照瓯岚汽销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汽集团网站、丽汽集团微信公众号、瓯岚汽销微信公众号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
本公告由瓯岚汽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拨打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瓯岚汽销行政部,联系电话:215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