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义乌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义乌市法律服务中心(合法性审查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0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正处于试用期或按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2.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有其他不能参加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携带《义乌市法律服务中心(合法性审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2张等材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时注意了解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8:30-11:30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义乌市司法局312办公室(香山路391号)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业务能力、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后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八)公示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司法局公开栏及本人原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办理正式调动的手续。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531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