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B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人才派遣人员(B类)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招聘对象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联系人 |
1 |
服务保障职员 |
B岗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能够积极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022 |
2 |
微专业与特色班管理岗 |
B岗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 2.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微专业、创新创业等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能够积极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026 |
3 |
专职团干岗 |
B岗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有学生干部经历优先; 3.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共青团等相关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获奖经历者优先; 5.有敬业精神和组织纪律性,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6.能够积极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054 |
4 |
后勤监督管理岗 |
B岗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与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勤恳踏实,责任心强,耐心细致,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高校相应管理经验者优先。 |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040 |
5 |
教学秘书岗 |
B岗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和团队协作精神; 2.工作细致、认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有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撰写和计算机操作运用能力,熟悉高校教学秘书和行政秘书等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获奖经历者优先; 4.能够积极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123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9月30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二、用工性质
以人才派遣形式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招聘系统(https://zp.zjyc.edu.cn/)报名。注册后选取“人才派遣B类”,选择报考岗位并在线填写应聘简历(每人限投递一个岗位),同时上传与岗位应聘要求一致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扫描件,提交确认后视为已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下午16:00。
2.资格初审
投递简历后,用人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结果。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组织: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如实、完整提供证件(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聘用
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正式报到条件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中出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