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嵊州市中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1 |
药剂科 |
1 |
中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2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7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周三)上午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嵊州市中医院8号楼9楼911室(嵊州市剡湖街道医院路208号)。联系电话:0575-83027620。
3.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嵊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情况,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中药学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笔试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8倍,将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1.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温馨提醒
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在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中医院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27620(嵊州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