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4个岗位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是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出资的集体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负责所属全资、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扩大与农合联会员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作,配合构建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综合平台;负责托管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资产租赁、转让、清算。为满足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慈溪市户籍(含前湾新区)的人员(以2025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执行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各岗位招聘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10点至9月18日10点。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通过登录慈溪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附件材料”栏提交本人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
3、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
(二)资格初审
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报名材料欠缺等原因资格初审退回考生,可于9月19日23时59分前再次提交报名)。报考人员可在9月22日17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对应岗位招聘指标3倍,公司可以针对该岗位重新设置报考条件后再次组织报名,仍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或核减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各岗位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5倍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审核时间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体检及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满足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进行审核。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含考察中审核发现不满足报考条件的),在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聘。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与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干部职工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如实填写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如属于须回避的,应予以回避。对于未如实填报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公司按规定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公司需再次招聘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本公告中的各个环节出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情形时,若遇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三)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四)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供销专干岗位咨询电话0574-63891788;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3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