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4个岗位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集团)为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数据集团以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产业战略投资为核心,以数据要素、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三个业务发展为驱动,推进温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激发数据要素潜能,协助开展中国(温州)数安港园区专业化运营工作,推动全市数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线岗位劳动合同制员工6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数字科技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1、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一线岗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2、属于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应届生范围。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审查认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09:00-2025年9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并填写《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906677299@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从业任职经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服认证)等材料扫描件。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1、根据职位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笔试通知。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2、经资格审查,若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4:1的,经数据集团与上级公司商议研究确定是否开考;若高于20:1的,经数据集团与上级公司商议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简历筛选。
(二)招聘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笔试+面试、素质业绩评价+面试等多种形式,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采用“素质业绩评价+面试”,其他人员采用“笔试+面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招聘形式的,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一轮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二轮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采用素质业绩评价+面试的招聘形式的,素质业绩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一轮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二轮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4:1的比例确认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素质业绩评价:包括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从业经历、工作业绩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满分100分。
3、面试:一轮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重点围绕聘任职位要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职位匹配度以及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二轮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人岗匹配度、薪资匹配度、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企业文化匹配度。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得分或素质业绩评价得分、一轮面试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二轮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评价得分或素质业绩评价得分、一轮面试得分、二轮面试得分计算最终得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若二轮面试总分低于60分,或薪酬待遇需求与岗位设置不符的,视为不符合岗位需求,不予录用。
(三)体检、政审:
(1)通过应聘人员综合评分以及二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2)体检参照温州市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复检的,以原体检单位复检结果为准。
(3)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政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试用与入职:
1、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劳动)关系。
2、试用期间工资按定薪工资标准月度薪酬工资的80%计发,福利性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区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反之则不予转正。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要求及工作经历等所涉时间日期的,均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回。
(三)招聘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或因其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出现岗位空缺,取消录用资格。同时视岗位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应聘咨询电话:0577-88785087,19906677299。
(五)未尽事宜由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