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3人1个岗位
因宁波技师学院教育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教学)服务项目编外工作人员3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技师学院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创建于1958年,复建于1978年,是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学院开设有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模具设计、汽车维修、环境艺术设计、多轴数控加工、电子商务、焊接加工等40个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6个、市级品牌专业4个,已建成工学一体化专业31个。有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三个办学层次,高级工及以上培养层次为100%。学校连续多年作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是宁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试讲)、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教学)服务项目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
(二)招聘注意事项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是否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14时--8月29日11时。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s://bm.nbk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5年宁波技师学院招聘教育(教学)服务项目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5年9月1日9:00--9月2日16:00
已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及修改个人信息。
2、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试讲的人员,未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9月5日9:00—9月5日16:00
2.地点:宁波技师学院影视报告厅(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
3.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资格复审当天的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要求的材料,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六、面试(试讲)与成绩发布
1.试讲: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9月6日(周六)上午8:00前到宁波技师学院C#二楼阶梯教室(C#212教室正对面)报到,分组抽签进行面试(或试讲)。
试讲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试讲)。面试(或试讲)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面试(或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成绩发布:面试(或试讲)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或试讲)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执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在宁波市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2.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放弃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教育教学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九、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或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在本次招聘全过程中,凡发现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首年的年收入(基本工资+教学津贴+育人津贴)5-6万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4.本次报名相关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5.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流程。
6.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宁波技师学院所有。
网络报名技术电话:0574-89020959。
岗位咨询电话:(0574)88168005、13732116260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4)88168272冯老师、杨老师。
9:00-11:30,14:00-16:00(工作日)
本场考试报名链接地址:https://bm.nbks.cn/
宁波人才网网址:https://www.nbrc.com.cn/(点击进入网上招考)
云智招考网上报名首页网址:https://bm.nbks.cn/
宁波技师学院网址:www.nbat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