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青田县中学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中语文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在青田县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且在现学校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四)持有与应聘学科相匹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本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3年内在教师公开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不关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安心于教育教学工作,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报考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1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青田县油竹街道英才街11号青田县中学行政楼404室)。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2025年青田县中学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 ②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选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0人的,所有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测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2.本次选聘考试不受“凡获得市综合先进或学科(德育)带头人、教学(德育)名师、教学(德育)名家等荣誉的教师,自取得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动;凡获得省综合先进、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教师,自取得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动;凡评上中级职称的教师,自取得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调动;评上副高级职称的教师,自取得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动,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自取得资格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动”的限制;不受“各学校教师调出或调入人数均不得超过正式教师总人数的10%”的限制。 3.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视选聘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青田县中学负责解释。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将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告。 咨询电话:0578-6909007(青田县中学),0578-6822583(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78-6830329(县教育局监审科),0578-6831209(县纪委县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2025年青田县中学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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