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海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为海关总署委托宁波海关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宁波关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运维、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维护、宁波海关对外接入局域网运维及技术支持;承担宁波关区电子口岸系统运维管理、电子口岸专网分中心节点的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参与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建设、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项目建设等工作。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是宁波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进出口商品税则归类、属性鉴别化验,进出口法定检验、检疫、检测、鉴定、监测,以及隔离检疫、检疫处理、研究咨询与风险分析评估等相关的技术支撑;承担相关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和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相关技术方法标准的制修订;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研究服务;承担相关实验室规划、建设、管理、指导以及体系运行管理;承接相关委托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注:1.中共党员和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本公告提到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3.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海关系统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诚信承诺及主动报告事项按附件2格式填写签字后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8月1日9:00至8月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8月5日9:00至8月5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海关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岗位要求的语言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口头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海关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照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和工作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详细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海关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陆老师0574-89094123;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孙老师0574-89095086、杨老师0574-8909531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094188。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1:宁波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诚信承诺及主动报告事项.doc
宁波海关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