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杭州上城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丁兰实验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校医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持医学院校毕业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医师证、执业助理医师证或护士资格证等;
5.熟悉学校校医室的工作流程,处理好校医室的各项工作,做好各种表格和档案资料的统计及归档工作;能做好学生健康教育的开展工作;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24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扫二维码报名(见下方)
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通过查阅简历、资料等方式进行预评。
2.结构化面试。资格初审通过后,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择优录用。
四.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后,需在5-7个工作日出具体检合格报告,若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用工单位有权进行递补。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