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初中英语教研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柯城区教学研究室初中英语教研员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初中英语教师及教研员(含柯城区在编在岗初中英语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科研工作,为人正派,作风务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较好,教育科研业绩较突出,具有较强的教研活动组织能力、指导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或省教学名师或正高级教师或地市级名师等优秀人才,或入选衢州市“南孔精英”计划培养专项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的对象,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资历:具有英语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应学科岗位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
5.近10年来取得以下教学教研业绩之一的:
(1)在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选聘岗位相关的高质量教学教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与选聘岗位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
(3)主持或执笔过1项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奖,且研究成果推广成效明显。
6.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师等教育教学类称号,或入选衢州市“南孔精英”计划培养专项教育青年人才项目的对象。
7.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与课题等)和其他与选聘岗位有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原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比选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对象,进入比选环节,根据报名对象的资历、业绩和岗位适配度等进行综合比选,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形式为评课、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
(1)评课时间30分钟(其中观看课堂实录20分钟,评课10分钟);
(2)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问题由评委根据本学科评课内容当场设置,并提问和追问;
(3)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其中准备3分钟,演讲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评课40分,问题答辩40分,即席演讲2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三)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在聘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选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网址:https://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76796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本次选聘程序进行操作。
2.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将责令教学研究室予以解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立即终止办理手续。
4.本次选聘工作在中共衢州市柯城区纪委、衢州市柯城区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0-881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