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开展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并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2.年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迁入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7月21日。
3.报考人员在报名、考察等各环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金华市南苑初级中学(金华市婺州街与丹溪路交叉口西侧)。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教资及相关材料:与浙江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50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根据招聘单位教学实际需求,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开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缺考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七)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