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江北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
4.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5.招录后从事脊髓损伤残疾人培训工作,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工作地址:由区残联统一调配,江北区范围内。
三、招录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7月18日17点止。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报名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长后报名人数仍不足,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网上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于当日在考试场所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和名单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五)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证书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7月1日(含)。
2.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此次招聘。
3.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4.报考咨询电话:徐老师,0574-87677880。
5.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