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共5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1.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及本人);
4.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7月4日17:30。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月28日-7月4日18: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需修改或补充报名资料的可在初审阶段重新提交。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5日8:30—17: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兰溪人才网。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7月6日(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兰溪人才网。
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发布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根据人员条件性质确定薪酬。
八、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招聘计划表上的规定。
2.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为审核依据。
3.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4.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工作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出现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拟聘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等情形时,招聘单位可由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6.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有关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兰溪人才网。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电话:0579-89010200)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相应招聘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招聘主管部门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79-88138036 | 0579-88137050 |
兰溪市交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777503396 | 0579-88130028 |
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79-88132089 | 0579-88138036 |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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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