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3个岗位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
2.户籍不限。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5年6月2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6月27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6月27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5年6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9年6月23日至2007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及研究方向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2025年6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填报,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包括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线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2025年6月29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络报名平台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学校和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2日9:00—2025年7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笔试日期初定为:2025年7月5日。具体信息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5年7月5日9:00-11:00。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请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分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入围综合面试人员放弃综合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围人选。
2.结构化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八)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九)体检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体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人员(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三)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