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2025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招聘2名120编外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愿意承担夜间值班任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驾驶员须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户籍要求:(1)苍南户籍;(2)非苍南户籍但能提供本人在苍南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其配偶为苍南户籍;户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6、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6月10日至2007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于本县编制内人员的;
5、与苍南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已签订编外劳动合同协议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二、招聘单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招聘120编外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入围聘用人员须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根据实际用人单位相关工资绩效规定或双方协议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9时-6月13日16时。
(二)报名地点:
灵溪镇渎浦路公共卫生大楼苍南县120急救指挥中心411室(苍南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7-68712518。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面、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非苍南户籍须提供本人在苍南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苍南户籍配偶结婚证和户口簿;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照片2张;
6、报名人员填写的《2025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招聘120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认真填写)。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测试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先通过驾驶手动档救护车实操评估,再进行面试方式两阶段进行。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后,先由苍南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手动档救护车驾驶实操考核评估,驾驶实操评估合格后再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内容为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
应聘人员面试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入围体检;应聘人员面试60分及以上且未入围相应报名岗位的,如同意调剂,可自愿参加本次剩余未聘用岗位再择岗(择岗另行电话通知)。
以上所有面试入围、再择岗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后顺序进行,同分者按驾驶证准驾车型高、驾龄长、学历高、年龄轻者依次优先。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自行放弃。
六、体检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入围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七、考察、公示、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面试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未入围应聘人员进行递补,递补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后顺序进行,递补同分者按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同分入围规则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除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
(二)户籍地要求为“苍南县”的,户籍所在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截至2025年6月10日24时前,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