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0人3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求,本次江山市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5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有关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6月9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6月9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6月9日前。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者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或者结业考核合格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未明确具体单位而统一招聘的岗位,待完成招聘程序后统一调配,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
2.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3.现役军人、江山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近五年报考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否则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涉及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经验)、养老保险缴纳、证书取得等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6月9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公示都发布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6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6月10日17时。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6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平台“公开招聘-状态查询”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公布核减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其中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直接面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人民医院急诊科医师岗位、中医院康复科医师及心电图医师岗位、医共体分院放射医师及麻醉医师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以上。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6月28日8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8日,详细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的划定标准:按同类试卷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笔试合格分。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进行加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确定为考核人员已与民营医疗机构等订立劳动合同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核、调出的书面证明并提交给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
若体检、考核阶段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或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有上述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核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招聘单位对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