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为加强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声乐教师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9.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0.现役军人;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02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往届生须在2025年6月9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6月9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03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6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zsyx123@126.com,并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m/OtI82eN.aspx#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填写,逾期不再受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公开招聘声乐教师报名表》(附件3)上须签署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及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专业素质考试对象。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3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专业素质考试(满分100分)
专业素质考试分为自选声乐表演(占40%)、合唱作品指挥(占40%)、儿歌改编(占2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信息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下同)发布。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教学实践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教学实践考试对象。不足5名的,按实际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人数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教学实践考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教学实践考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招聘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教学实践考试资格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教学实践考试(满分100分)
教学实践考试内容为声乐教学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信息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发布。考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教学实践考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体检对象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40%+教学实践考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合唱作品指挥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合唱作品指挥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自选声乐表演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自选声乐表演考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考察期不超过120日(自考察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察,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若仍处于体检、考察环节的,终止相关程序),其空缺资格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04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直至2025年12月31日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特色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05
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3日17:00前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意见。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考试、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咨询电话: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0577-56671616(报名咨询)、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577-88262806、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785。
(六)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577-8826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