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9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2025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如绿卡、长期居留签证等);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民事和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试、专业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2025年5月1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59.110.216.242“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系统于2025年5月9日9时正式启用。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需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造成影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2025年5月16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须在2025年5月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5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5月9日前取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4.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
5.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初试
初试统一组织,采取AI测试方式进行,暂定2025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形式以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对象。初试人数不足比例的,人员全部入围。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专业测试依据,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
(四)专业测试(笔试)
专业测试采用笔试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形式、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专业测试(笔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形式,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等,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内容、性质、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与区属国有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两年每次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每个合同到期前1个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到期是否续聘。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中查询。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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