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派驻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之江监狱)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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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丽水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工作要求。
(五)有档案管理,公安、监狱、法院等相关部门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报名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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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办法
0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意应聘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个人应聘材料送至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审核(通讯地址:丽水莲都区人民街888号4#3楼301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陈女士15325787989)。
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个人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三张等(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02、考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03、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政审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04、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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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事项由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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