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鲁甸县殡仪馆服务性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转变为公益事业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加入鲁甸县民政局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鲁甸县殡仪馆),共同为殡葬事业贡献力量。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岗位要求
(一)防腐整容师:1名
1、初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防腐整容师证书。
2、有防腐整容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在过往工作或学习中受到过嘉奖、表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遗体火化师:2名
1、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殡葬火化师证书;熟悉设备操作与维护。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在过往工作或学习中受到过嘉奖、表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需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本人在过往生活中无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能胜任殡葬服务工作,维护单位形象与公信力。
2、热爱殡葬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尊重逝者,关爱丧属,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备适应殡葬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上述岗位需值夜班或随时待命,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适应殡葬行业工作环境与工作时间。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年薪8至10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防腐整容师证、遗体火化师证、驾驶证)等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tldmz@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咨询电话:0870-3195588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鲁甸县殡仪馆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