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0个岗位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985”“211”院校的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其余详见《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其它证书;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五)聘用后履行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参加各类调动考试,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者须履行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不符合教师从业规定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报名开始之日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及报名
在玉溪人才网和各有关招聘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
北京师范大学:https://career.b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https://career.ec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https://career.ne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https://zjc.cc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http://job.snnu.edu.cn/
西南大学:https://swu.cqbys.com/
云南师范大学:http://ynnu.ynbys.cn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至2026年1月12日24: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工作日直接到澄江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澄江市行政中心裙楼东208)报名;或于2026年1月5日(8:30--17:30)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报名。
网络报名的考生: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cjjyrs@126.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2.报名提交材料:(1)《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6)《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7)本科以来取得的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注:报名表中所列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同无效;2026年1月12日24:00报名截止后,提交材料无效。
(二)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报名提供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话在专业技能测试前通知本人。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环节。若上述院校公费师范生报名人数超过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岗位,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已满足招聘名额,则取消该岗位,不再组织后续招聘考试。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要求: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讲课、问答或专业素养展示)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1月17日上午8:00至测试结束。超过上午8:00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澄江市凤山小学小西校区(澄江市小西城337号),若有变动以最终通知为准。
(三)签订就业协议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讲课成绩排序,讲课成绩仍然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逾期不签订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有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统一体检前一天,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签订就业协议后若放弃,则视为违约,需履行违约责任。
(四)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聘用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同时考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四、纪律要求
(一)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交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考生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0877-6917366
监督电话: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91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