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从事工作范围
辅警不具有司法行政干警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协助干警开展执法执勤、值班值守等业务相关工作,协助医生开展医护等业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本次招聘辅警岗位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共招聘辅警人数为5名,其中勤务辅警4名(限男性,需协助干警直接管理男性戒毒人员)、文职辅警1名(护理专业、性别不限)。
(二)岗位职责
1.单位内部关键岗位的值班值守和门禁系统管理。
2.配合人民警察、职工完成班期内四大现场戒毒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时对场所进行巡查,辅助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4.配合医生做好戒毒人员医护工作和值班值守工作。
5.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招聘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其中文职辅警(护理专业)应当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职业证书。
4.户籍地为大理州或常住在大理3年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死亡)配偶及子女、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可适当降低条件报名,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
5.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务关系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招聘管理
1.聘用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为4000.00元/月/人(含五险);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就餐参照警察职工交纳伙食费。被录用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纪律要求按《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起至12月30止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大理市成汇劳务有限公司(大理市下关街道龙溪路32号、大理州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政审材料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
5.后续招录、政审等程序按照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流程是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经体检和政审考察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由大理市成汇劳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咨询电话:0872-2190096。
7.本公告由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