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曲靖市麒麟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30名专职消防员(男性),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二)体能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
(三)身体健康,符合征兵的体格检查标准;
(四)具备胜任所聘工作岗位其他要求的条件。
(五)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治合格,热爱消防事业;
(六)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有特殊技能或特殊岗位急需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专职消防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四)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有心理疾病、家族精神病史或其他遗传性疾病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七)在消防员招录过程中被列为黑名单人员;
(八)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工作岗位及任务
战斗员30名: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章制度及单位规定管理,坚持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原则,以提升战斗力为标准,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严格做好执勤训练、灭火救援、防消联勤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备勤规定,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正常休假或因特殊情况请假要做到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三、相关待遇和保障
执行《麒麟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区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工资2600元;正式录用后专职消防员工资由职级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等组成。
(二)保险保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评定,合格后确定为正式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标准由大队为其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三)住宿和伙食保障:专职消防员伙食补助费参照大队的消防员伙食补助标准保障,与消防员同厨同灶,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伙食、住宿由大队统一保障。
(四)其他保障:专职消防员因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大队工会研究讨论,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发放医疗补助或生活困难补助;每年免费参加区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四、招聘程序、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招满为止。网上报名填写附件报名表(附件),发送至198437772@qq.com;实地报名地点为麒麟区消防救援大队(麒麟区南宁南路112号)二楼消防站办公室。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体能测试由消防站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
(三)体格检查。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应当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四)政审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五)公示录用。根据招录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培训人员名单,通知入队报道培训,不能按通知入队报道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麒麟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二)联系电话:0874-31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