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31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青年人才聚集工程,现将2026年普洱市青年人才专项招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岗位
设置招引岗位30个,其中,市级8个、县(区)22个,计划招引青年人才3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普洱市青年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引对象
符合《2026年普洱市青年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计划表》(附件1)对应岗位相关条件及要求的应聘人员。定向生、委培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纳入招引范围。
三、招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普洱发展。
2.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专业能力,拥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满足相关资格条件。2026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以后出生)。
6.毕业年限为2024年、2025年、2026年。
7.招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
8.承诺在普洱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9.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5年11月1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的编内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5年11月1日前,通过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2021年至2025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正式入职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管理岗位系列培养使用,博士研究生执行七级管理岗位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执行八级管理岗位工资标准。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政策聘用在管理岗位。
(二)培养选拔。作为年轻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优先选拔任用。
(三)安家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费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岗位在县(区)属单位的,给予每月2000元县(区)岗位补贴,连续补助3年。相关补助经费及住房保障等由市县(区)分级负责。
(四)住房支持。家庭及本人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并配备生活必需品。
五、招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下列清单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为PDF版(图像清晰),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puerrck01@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202601+XX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张三)。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可在办理入职前再提供);
3.当前学段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
4.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5.《2026年普洱市青年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附件2)可编辑的Word版和学院盖章的扫描件;
6.《2026年普洱市青年人才专项基本信息表》Excel版(附件3)。
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符合条件人选不超过20人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对于符合条件人选超过20人的岗位,组织开展网络面谈,原则上按照1比2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后达不到1比20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定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须于面试时提供《报名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届毕业生可在办理入职前再提供)及成绩单、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供现场核验。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普洱党建学习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三)开展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引后续环节。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其中,岗位代码为202626的岗位按招引人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确定入职单位,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健康体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普洱市支付。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
(六)综合考察。用人单位开展深入考察,考察情况应全面、客观、真实,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七)递补。如出现通过面试及后续环节应聘人员流失情况,可在本岗位符合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党建学习时”“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若至2026年底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引和到普洱工作一事,审慎报名,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二)公告及拟聘公示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普洱党建学习时”微信公众号,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查看或错误获取信息及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报名填写信息与真实证明材料不一致,由此带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四)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普洱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期间食宿费用全免,入职后按照省内300元/人、省外6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面谈、面试等任何招引环节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引各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未尽事宜由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老师,彭老师,赵老师。
咨询电话:0879—213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