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17人887个岗位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面向兰州大学选调202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兰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作风朴实、吃苦耐劳,志愿服务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正式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5年11月21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或成为正式中共党员;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考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七)2026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2026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计划》(附件1)。兰州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2026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计划》中A类、B类、C类、D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职位,省级机关职位、州(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2026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未经学校推荐不得参加选调。
(二)网络报名
2025年11月21日9:00—11月25日18:00,考生进行网络报名并选择笔试地点。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中的“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11月22日至25日)每日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1次报名数据。
考生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和《云南省2026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pdf格式,不超过3MB)。未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云南省2026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选调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对《云南省2026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计划》中有关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选调单位咨询电话;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00—11月26日18:00,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考生留意反馈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9:00—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在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武汉、西安、昆明7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考生可于2025年12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省级机关职位和州(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分别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由相应职位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考生可于2026年1月上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选调人选,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为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综合成绩高者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涉及大职位选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与拟选调人选电话沟通,确定其具体选调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省级各选调单位和州(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体检发现问题的人员,其进一步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若出现考生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省级机关招录的选调生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结合所在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州(市)级及以下机关招录的选调生在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
(二)录用到迪庆、怒江州级机关和县级(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除外)以下机关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并差异化发放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具体是:①录用到迪庆、怒江州级机关的,博士3万元、硕士2万元;②录用到其他122个县(市、区)的,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其中,录用到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抵边乡镇的,博士提高到8万元、硕士提高到4万元。
六、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以及出现利益勾结、获取不法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广大毕业生应树立正确择业观,理性报考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或选调生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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