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临聘人员岗位1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办公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双江户籍的人员。
2.限男性,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4.具备C1驾照,具备3年以上驾驶车辆经验,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临聘人员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家庭背景审查。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7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行政服务中心4038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蓉蓉,0883—7622390。
六、工资待遇
招聘的临聘人员需与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工资约5500元/月(含五险一金、绩效)。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本通告由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面试时间、地点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者须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招聘发布:5538375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