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砚山县2026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砚山县2026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应聘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和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查询。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职业(执业)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1.文山州内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中的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可报考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岗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2026年底尚未结束的,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
1.砚山县委党校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卫健系统岗位
(1)砚山县人民医院岗位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5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所有岗位体检、考察和聘用时间
体检、考察时间:原则上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
聘用时间:原则上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报名方式
砚山县2026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咨询电话和报名邮箱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场报名:砚山县委党校岗位到砚山县委党校学员住宿楼3楼301室、砚山县人民医院岗位到砚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人事科、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到砚山县中医医院医技楼4楼人事科。
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砚山县2026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将实时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或现场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毕业证和学位证可于考察时提供)。若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含递补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应聘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材料。既不提交承诺材料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名(须于2026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面试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面试方式
砚山县2026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测评、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考察体检
1.确定人选。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相同,视为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3.体检。体检应统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医生与考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在孕产期的考生,经体检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七)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岗位计划表》的专业需求中,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网络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通告(通知)发布网站为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an.gov.cn。
(五)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严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砚山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76—3121895。
(七)此通告内容如与上级相关通告内容有冲突的,以上级相关通告为准,未尽事宜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6-3125169
砚山县委党校联系电话:0876-3122708-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6-31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