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充实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力量,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经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3名。
二、招聘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森林草原防灭火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单位的纪律;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1年以上从事消防救援或应急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
(2)服役2年以上的退伍军人;
(3)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拥有基本写作能力的适龄青年。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跛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7.户籍范围为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华坪县。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于2025年11月1日至10日法定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五楼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梭罗路8号。应聘者报名时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事过消防救援或应急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复员、退伍军人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递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对前来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初试。
2.初试。结合华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初试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5个,分别是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秒),俯卧撑,仰卧起坐。
3.复试(面试)。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结果,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四、体检通过
组织复试(面试)测试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提交毒检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2600.00元,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保障,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购买社会五大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本招聘由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