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防线,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提升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救援长效机制,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林防火﹝2022﹞3号)要求,经研究,哨冲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全面考察”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2名(均为男性),承担辖区及周边区域应急救援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志愿投身森林草原消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未参与非法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日),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宜高强度作业的疾病,体能达标。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优先招录条件:
1.哨冲镇户籍,熟悉辖区地形地貌特征。
2.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或警校毕业生。
3.具有2年以上森林草原灭火、应急救援实战经验者。
4.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3年以上者。
5.熟悉防火机具维修、能熟练操作无人机或计算机办公软件者。
6.医疗、护理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岗位职责
1.承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巡查、城乡消防安全检查。
2.参与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消防装备、器材、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与保养。
4.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
5.服从镇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执行其他应急处置任务,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
三、薪酬待遇与保障
1.薪酬标准:试用期1个月,综合工资2200元(含伙食费),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每月综合工资2800元(含伙食费)。
2.保障福利:统一制式服装、装备;按规定缴纳三险(意外伤害、养老、工伤)。
3.培训提升:入职后组织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内容涵盖军事化管理、专业技能及体能训练;定期开展常态化技能提升培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石屏县哨冲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退役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笔试(占总分30%)
1.考试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哨冲镇人民政府四楼小会议室
3.考试内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林火原理、安全常识、消防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评(占总分30%)
1.测评时间:2025年11月4日下午14:30-16:30
2.测评项目:3000米跑、5x10米往返跑
3.注意事项:体能测评仅测1次。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考核结束后,笔试、体能测评成绩相加前6名(招聘比例1:3)进入面试,名单将在哨冲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占总分40%):
①.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②.面试地点:哨冲镇人民政府四楼小会议室
③.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岗位适配性;结合面试成绩及优先条件综合评定录用人员。
3.体检与政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参加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镇政府组织政审。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与政审。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1年(自入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确保提交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隐瞒或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屏县哨冲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