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事项
(一)招聘人数及方式
本次招聘1人,招聘方式为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盈江县户籍。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法律专业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违反有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月27日(5个工作日,周末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盈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692—8118061。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盈江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任制书记员报名表》。
报名表现场领取。
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测试采取听打和看打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60%、看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占综合成绩的40%。
(四)面试
1.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占综合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同等情况下,具有法律专业者优先入选。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若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同等情况下,具有法律专业者优先入选。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工资每月4000元(含五险)。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好相关司法辅助工作。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盈江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对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以及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盈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692—811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