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助执法人员开展马关县城区城市市容秩序、市政环境卫生、燃气安全等工作的城市管理协管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协管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为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1990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9日之间)。
4.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聘用后需保证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5.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工作秘密。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国家消防救援队退役(退伍)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7.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或不听从管理使用单位指令的。
8.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聘用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一)新招聘协管人员,我局将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进行聘用,享受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配发工作制服,每周轮休2天、法定节假日按假期轮休。
(二)新招聘协管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协管员薪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社会保险构成。试用期每月总工资3200元(包含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聘用期每月总工资4000元,扣除社会保险和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后,实发工资2700元左右。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
(一)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身份证、退役(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mgxzhzfj@126.com。
(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马白镇文化路112号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执法一大队办公室。
报名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退役(退伍)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原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
(三)其他注意事项:所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考流程
面试采取参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简化流程开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对考生进行筛选,面试成绩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mg.gov.cn)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1日8:30。逾期未至者视为自愿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地点:马白镇文化路112号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设定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并顺延下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程序与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及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续签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联系人:费文揆。
联系电话:18388610922,0876-306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