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德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用制书记员1名:持残疾证(行动便利,能胜任工作);专业不限;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会讲傈僳族语言者优先(办理案件业务时需要翻译)。
工作地点:德钦县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在18-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德钦户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系统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17:00),周末不上班;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迪庆人力资源市场(思给洛巷8号州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13208870101;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求职登记表(此招聘公告末端扫码下载填写)。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迪庆人力资源市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迪庆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与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德钦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
待遇方面:工资按2000元/人/月(实发),缴纳五险一金;请休假按照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面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情况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