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录计划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1人,主要从事军休相关业务工作及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鹤庆纪念碑公园讲解工作。
2、工作地点: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普通话流利,外貌端正,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性别不限。
4、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普通话流利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综合待遇事项面谈。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联系人: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姚股长0872—4125255,15125068559。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到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七、招聘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面试,面试后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未尽事宜,由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