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文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是文山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种设备检验人员1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方式开展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紧缺工作人员1名,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文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紧缺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拥有国家规定从业资格;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持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检验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文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紧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特种设备检验师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上传至报名工作邮箱:wszjyjcrzy@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聘相关环节。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一日开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工作于7月底结束。
2.面试地点:文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7楼党员活动室
3.面试要求:此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下一招聘程序人员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五)体检。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到文山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递补。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健康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因个人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本岗位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并按招聘程序开展相关各环节工作。
(七)公示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无试用期,工资、考核绩效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州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自身不关注招聘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
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文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机关党委(人事部)联系,联系电话:0876-2186213。单位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华平路9号。
公告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附件:
文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