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3个岗位
为优化提升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曲靖经开区”)师资基础,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配齐配强曲靖经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引进优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公开选调曲靖经开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
云南省范围内(除曲靖经开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普通中小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根据“空编、紧缺、急需”的实际情况,曲靖经开区教育系统共选调15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岗位及选调条件详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勤政务实、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工作,自觉服从岗位安排;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部属公费师范生可放宽至具有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5.人员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选调条件;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以来,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类表彰(表扬)荣誉称号者;
2.获得过“省突”或“市突”;享受过“省贴”或“市贴”;
3.以主要负责人入选市级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人才计划或曲靖市学科教研基地组长或市级及以上学科工作室、工作坊主持人;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之一的或参加教育部所属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之一的(含“优课名师”获奖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曲靖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牵头,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选调单位配合开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曲靖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查询获取相关选调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8:30至11:30,14:30至17: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组织人事科(麒麟区三江大道220号曲靖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4.开考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展经历业绩评价,达不到1:3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报曲靖经开区教育系统2025年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至1:2,若开展经历业绩评定的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将递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确认(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蓝底彩色照片2张;
(4)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由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6)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资格或资质证书,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符合第三条第(二)款条件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经历业绩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重点考核评价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表彰(表扬)奖励情况。经历业绩评价总分为4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展面试,若因报考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取消、按比例递减、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进行后续选调程序。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讲课(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给定课题备课、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英语岗位考生可使用英语);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讲课所涉及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由此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并列的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选调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调动。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qeda.q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选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曲靖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止办理,取消或递减选调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不再递补,取消或递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选调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经开区各类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选调人员自报名至选调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选调工作由曲靖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0874-3297288
监督电话:曲靖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0874-331287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