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执法辅助员。
(二)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执法辅助人员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属于编外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高血糖、无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90年6月9日后至2005年6月9日前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优先录用;
7.政审、体检合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8:3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永善县花椒湾大酒店下行100米),联系电话:4120828。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含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1张、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现场提供不齐者一律不予报名。
2.填写提交的信息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根据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五)面试。符合应聘条件者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公示:面试成绩通过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注:面试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场审验,在面试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面试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体检、政审。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资按照本单位执法辅助人员工资发放方案执行,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