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兰坪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流程,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具有我县有效户籍,且已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满1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建档立卡人员。
3.在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7.已享受满3年公益性岗位或享受过就业相关政策补助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先咨询再报名)
1.现场报名:兰坪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团结路28号);
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3106477086@qq.com
联系方式:尹福东(13988609460)、熊琴(15708866754)。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退还);
2.毕业证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退还);
3.《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退还);
4.提交报名者简历一份;
5.提交1寸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
(三)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由兰坪县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为计算机电子表格和公文文档的处理,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人员,由应急管理局电话通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面试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资执行标准和管理模式
(一)薪资报酬
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五险),聘用人员中途需要离岗的按照县人社局规定的聘用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管理模式
1.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培训和绩效管理由兰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2.公益性岗位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工作突出、考核优秀者单位将争取继续长期聘用为单位合同用工)。
3.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4.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5.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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