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盘龙区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盘龙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已做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中一条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岗位要求
1.昆明市盘龙区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及设备应用优先;
4.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户口证明复印件;
3.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5.个人简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北京路2198号盘龙区行政中心2-107办公室。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电子简历以“姓名+学历”方式命名,其余相关报名证件材料扫描成图片,打包与个人简历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3300815223@qq.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工作日9:00-17:00)。
4.报名咨询电话:0871-63133030。
(二)资格审查、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计算机技能实操、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及面试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