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为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配齐配强政务服务从业人员,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根据《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和《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补招外聘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外聘人员补招事宜
一、补招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外聘人员8名,属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补招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补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政务服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二十三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6.日喀则市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不予补招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领域)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个人名下开办企业(含农专、个体工商户),或配偶名下开办企业(含农专、个体工商户)且从事与本单位业务相关联工作的;
7.在其它部门或企业兼职(含挂证)的;
8.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统一按6460元执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月工资待遇为6460元(含五险);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由我局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缴纳部分由我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3.可在我局机关食堂就餐,收费标准参照干部职工标准。
4.每年享受25天带薪休假(含路途时间)和7天带薪事假;产假及护理假待遇参照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要求执行。
5.住房自行解决,我局可协助申请相关住房资源。
四、补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黑龙江北路12号),联系电话:0892—8835695。
3.报名材料:考生可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提交本人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提供辖区派出所证明。
4.资格审查:我局招考领导小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接到笔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5.报名须知:考生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违反者按《人社部第35号令》等规定处理;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问题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政务服务相关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招考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2.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3-5名考官实施,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含政务服务及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公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人员名单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三)政审和体检
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补聘对象,需提供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递补
政审或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单独组织政审及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局党组审议后,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提交书面总结,经招考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并报局党组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离职规定
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需提前30日提交申请(试用期提前3日),经局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未履行手续自行离职的,按《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第二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补招事宜
一、补招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二、补招计划与岗位要求
1.补招人数: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判断能力及主动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与自律性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且初次领证日期满3年(含)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普通话流利,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基础操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日喀则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复退军人,有就业意愿;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正确“五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遵守公益性岗位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动与工作安排,具备团队意识、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弹性工作时间,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体检不合格,或有遗传病史、传染病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违反过职业道德规范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1.薪资待遇:录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月工资3218元(含三险);
2.休息休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后勤保障:可在我局机关食堂就餐(收费标准参照干部职工标准),住宿自行解决,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协助申请相关资源。
五、补招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可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送资料(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地点为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黑龙江北路12号);邮箱报名发送至330868278@qq.com,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8089027667。
3.报名材料:二寸蓝底免冠照(含电子版)、公安机关政审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高校毕业生需额外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后续事宜;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5.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公益性岗位服务相关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招考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3-5名考官实施,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含公益性岗位服务相关知识),测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公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人员名单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6.政审和体检: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补聘对象,需提供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7.递补:政审或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单独组织政审及体检。
8.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辞职规定
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需提前30日向我局提交申请,经局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未履行手续自行离职的,按《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信息以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