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6人1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有关要求
详见西藏农牧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非编教职工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
(七)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7月—2007年7月);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八)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在校就读的学生。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12日9:30至2025年7月18日18: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站(网址附后)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应聘者要认真了解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请在报名系统关闭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凡应聘者与报考岗位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7月12日9:30至2025年7月18日18:30)
1.该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分两轮,成绩各占50%,第一轮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专业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第二轮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根据第一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第一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第一轮成绩仍相同,按第二轮成绩确定,若考生两轮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体检。体检须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方位考察。
3.政审由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毕业学校(应届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公安部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4.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拟聘用者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岗位安排,以及造谣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保障
1.对非编教职工实行协议工资制。参照同类在编职工财政工资,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金额和单位承担金额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预算资金,确定非编教职工协议工资标准。
2.聘用者享受“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政策。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仔细核对应聘岗位、个人信息、资格审核内容等。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络不畅通,未及时知晓相关要求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藏农牧大学人事处所有,未尽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894—5822373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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