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边坝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员队伍建设,提升全县公共消防安全救援能力,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两名、消防文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两名。主要职责:协助开展火灾预防与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扑救、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社会救助、日常执勤备战、消防装备维护、重大活动安保等任务;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两名。主要职责:协助办理消防综合事务,包括文件起草与公文处理、消防安全宣传、档案资料整理,完成文书制作与案件材料整理,接听举报投诉并反馈,承担后勤保障、会议筹备等行政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下午18时。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边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办公室进行报名(边坝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895-4582796,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仅限报名1个岗位。若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提供资料: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或学籍信息原件;4.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4.驾驶证、退役证等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6.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7.政审表(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公安部门进行政治审查)。
四、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边坝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宗教信仰,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需要;
3.考虑执勤备战需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报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不限性别;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身体协调性良好;
4.年龄要求:18周岁至24周岁,部队复转军人、从事消防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及持有B1以上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5.学历要求: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政府专项消防文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计算机类、财会金融类、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部队复转军人、从事消防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及持有B1以上驾驶证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6.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逻辑思维较为严密;
7.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8.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无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10.愿意服从队伍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录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会同公安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资料进行核查,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核查不予通过。
(二)招录考核
1.体格检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招录程序。体检费用由招录对象自行承担。
2.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笔试的方法进行,分别100分,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
六、公示录用
按照招录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工薪待遇
招录人员工资按照西藏自治区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辅警人员薪酬及“五险一金”待遇的通知》执行。在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度,休假、请假等事项按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其它规定执行。
八、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本次招录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测试辅导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员实行合同制,合同按照每一年签订一次。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