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考试
西藏藏医药大学公开招聘非编教职工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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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5人

报名时间
2025/6/15 -2025/6/15 18:00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为满足西藏藏医药大学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发展需要及用人需求,西藏蕃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学校委托,通过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非编教职工(其中包括:教学、科研、教辅、行政管理等岗位)。


01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透明、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02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有关要求


详见下方附表2:西藏藏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非编教职工计划表。


03


|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区生源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6月—2007年6月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生。


7.现役军人、在编在职公职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9.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报西藏藏医药大学2025年招聘非编教职工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附表1)。


2.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最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材料(仅需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打包发送至邮箱3069794825@qq.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姓名+电话号码+报名岗位”命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认真了解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凡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处室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人员事项时,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4.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应聘者请务必确保线上提交信息和邮件送达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周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


我公司将从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因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笔试重点测查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体检须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政审。政审由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毕业学校(应届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公安部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4.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05


|公示及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拟聘用者在西藏藏医药大学官网、我公司及其他官方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岗位安排,以及造谣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三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6


|待遇保障


1.对非编教职工实行协议工资制。参照同类在编职工财政工资,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金额和单位承担金额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预算资金,确定非编教职工协议工资标准。


2.聘用者享受“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政策。


3.享受带薪年休假及包干路费3000元或实报实销。


07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2.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仔细核对应聘岗位、个人信息、资格审核内容等。


3.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络不畅通,未及时知晓相关要求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应聘者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藏蕃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未尽事宜联系:德庆老师(15700123273)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