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提升交通综合管理水平,结合谢通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在23至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谢通门县籍大学生(交通工程领域相关专业、法学专业以及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曾因违反行政执法相关规定或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从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数量及职位
谢通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辅助开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岗位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辅助执法人员开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行使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方面的执法辅助工作。
2.负责执法现场秩序维护、辅助调查取证、执法文书送达等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工资及待遇
1.每人6000元/月(含个人缴存“三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伙食可在县机关食堂就餐,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可提供住宿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双休日不办理);
2.报名地点:谢通门县交运局(地址:谢通门县恩久中路县政府大楼3楼交运局);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谢通门县公开招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2寸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交运局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占60%)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工作由县交运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由3-5人组成。考官从谢通门县交运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担任;
3.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知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其他各方面能力。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县交运局统一安排待定。
(三)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
六、退出机制
1.双方签订聘用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2.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3.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谢通门县交运局在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谢通门县交运局
咨询电话:0892-8332828
联系人:格桑卓玛13658923858
陈宏18184992009
附件:谢通门县公开招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谢通门县交运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