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林芝市总工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一:门卫,主要负责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停车管理、单位门口区域清洁等工作。
(二)岗位二:保洁。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保洁绿化,日常会务工作,饭堂帮厨。
以上岗位招聘对象: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普通话标准,具有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5月8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林芝市总工会巴宜区自强路16号(办公室203)。咨询电话:0894-5888227;18011459862。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岗位一的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四)面试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林芝市总工会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行解决。工作日内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
本公告由林芝市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林芝市总工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