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师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四农普”)工作需要,师市农普办拟通过第三方用人方式招聘工作人员,现委托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的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统计及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结束日)。
3.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数据处理能力。
4.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胜任基础统计辅助工作;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茜18199478569。
3.报名地点:第二办公区(可提前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4.资格审查:由师市统计局联合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以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6.诚信要求: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或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聘用形式及相关待遇
1.聘用形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师市农普办工作,接受师市农普办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薪酬待遇:月工资约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续聘机制:聘用期满后,经师市农普办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的,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备注:师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设在师市统计局,招聘相关未尽事宜可向该局咨询。
师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供稿|师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初审|郝一名
终审|宋雅蓉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