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为确保生态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保护和治理沙化土地管护规范化管理及森林保护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沙化土地封禁管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1.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沙化土地封禁管护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沙化土地封禁管护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遵纪守法,热爱林草事业,能适应林区野外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身体健康,年龄18-30周岁,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知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基本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与表达能力。
(四)具有安全和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能识别管护区主要树种和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能判断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具备森林火灾防控有关技能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能力。
(五)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聘用管护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能熟练使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高新技术、林业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当地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曾被开除的护林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因失信被有关行政机关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及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
2.报名地点: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303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刘海江6750275
(二)报名审核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附件1);
4.个人简历;
5.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6.其他需要提供的印证材料;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步骤进行。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相关时间、地点等细节另行通知。
五、公示
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薪酬待遇
(一)沙化土地封禁管护员待遇
根据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疆民丰县尼雅河西岸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地林草批字【2025】55号)、《关于新疆民丰县尼雅乡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地林草批字【2025】56号)文件精神,按月足额发放劳务报酬(3000元)及保障保险。
七、合同签订
(一)沙化土地封禁管护员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自动解聘。自上岗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